南京2014年青奥会 (南京2014年领军型科技创业留学人才招聘321计划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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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2014年青奥会 (南京2014年领军型科技创业留学人才招聘321计划公告)

根据《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人才引领、科技创业,制度先行、园区先试八项重点计划的通知》和《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领军型科技创业人才引进计划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2014年度南京领军型科技创业人才引进计划(简称321引进计划)申报公告发布,申报截止时间为2014年5月20日和2014年11月20日。

一、申报对象必须具备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并在南京范围内注册(或拟注册)创新型企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 在国际国内某一学科、技术领域内,主持过重要的科研课题或工程项目,拥有高技术含量的科研成果,并能够产业化并取得经济效益;
  2. 拥有独立自主知识产权(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专有技术等),且技术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能够填补国内空白或引领相关产业发展,并能够产业化并取得经济效益;
  3. 具有海内外自主创业经验,熟悉创办企业的相关产业领域,并能够在南京创业带来技术、项目和资金;
  4. 申请直接进入综合评审的申报人,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1)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特聘专家、江苏省双创计划入选者;2) 在世界500强企业担任中级及以上职务或中国500强企业担任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或在国外高校、科研院所担任副教授及以上职务的专家学者,或是全国985、211高校和在南京高校、科研院所的教授、研究员。

申请直接进入综合评审的申报人分为上半年申请和下半年申请,上半年申请的申报人必须在2013年11月20日之前完成在南京工商注册登记手续,下半年申请的申报人必须在2014年5月20日之前完成注册登记手续。初创式申报人必须担任所创办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且对企业的实缴出资金额不低于政府扶持资金。嫁接式申报人必须担任与本地企业合作成立的新企业的副总经理或相当职位,并持有新企业30%以上的股权或期权,新企业的注册实收货币资本不低于政府扶持资金。

二、申报要求:

  1. 2013年1月1日以后在南京首次创办创新型企业的均可申报;
  2. 拟注册创新型企业的申报人必须与南京紫金科技创业特别社区、高新区、开发区(留创园、工业园、科技园、创新街区)及各类科技企业孵化器签订入园协议;
  3. 申报人所创办企业的行业领域应以南京六大类11个方向的战略新兴产业为主,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生物产业、节能环保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新能源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领域以及具有创新商业模式的高端现代服务业;
  4. 申报人在南京工作时间须在6个月以上;
  5. 初创式申报人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在南京工商注册登记,并担任所创办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同时对企业的实缴出资金额不低于政府扶持资金;
  6. 嫁接式申报人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与本地企业合作创办新企业的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担任新企业的副总经理或相当职位,并持有新企业30%以上的股权或期权,新企业的注册实收货币资本不低于政府扶持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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