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按摩场所恢复营业通知 (深圳按摩场所治安管理条例)
根据《深圳市按摩场所治安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经深圳市人民政府批准,深圳市公安局决定自2023年3月1日起恢复全市按摩场所营业。
恢复营业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按摩场所方可恢复营业:
- 持有有效的《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和《卫生许可证》;
- 场所符合《条例》规定的安全和卫生要求,并取得相应的安全检查和卫生检查合格证明;
- 按摩技师持有有效的《按摩技师资格证》或《按摩养生师资格证》;
- 场所已向公安机关备案,并取得备案证明;
- 其他符合《条例》规定的条件。
营业时间
按摩场所营业时间为:每日8:00至24:00。
按摩服务范围
按摩场所提供的按摩服务范围包括:
- 推拿按摩;
- 足底按摩;
- 头部按摩;
- 刮痧拔罐;
- 其他经公安机关核准的按摩服务项目。
禁止行为
按摩场所内禁止下列行为:
- 提供色情服务或其他违法犯罪活动;
- 接纳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进入;
- 使用不正当手段招揽顾客;
- 在营业场所内吸烟或酗酒;
- 其他违反《条例》规定的行为。
监督管理
公安机关将加强对按摩场所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对违反《条例》规定的按摩场所,将采取以下措施:
- 责令改正;
- 罚款;
- 吊销《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
-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举报电话
市民如有发现违反《条例》规定的按摩场所,可拨打深圳市公安局举报电话:110。
特此通知。
深圳市公安局
2023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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